先行先試 福建涉台司法創新發展
涉台司法先行先試,已經成為福建摸索兩岸交融發展新路,尽力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一大亮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27日向記者暗示,福建法院在涉台審判組織機構設置、涉台案件審理、司法合作網絡建設等方面走在大陸前列。
本年5月29日,福建漳州龍海市人民法院聘任台胞為法官助理,參與涉台案件審判事情。業界指出,此舉在大陸法院尚屬初次,有助於積極摸索兩岸交融發展新路,回應涉台案件當事人多元司法需求,增進台灣同胞對大陸的理解和認同。
比年來,漳州市兩級法院從“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出發,落實司法惠及台胞办法,深刻推進司法人員往來,特別是前后在大陸率先聘任台胞擔任涉台案件調解員、涉台案件人民陪審員、台企司法聯絡員等,創新构成涉台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妥帖化解了大量涉台糾紛,維護了台胞正当權益。
漳州法院的創新之舉,只是福建涉台司法先行先試的一個縮影。比年來,福建法院充实發揮區位優勢、政策優勢和先行優勢,著力創新完美涉台先行先試司法體制機制,深刻打造涉台司法創新發展工程。
本年2月2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從周全發揮台胞權益保護職能、切實維護台胞同等訴訟權利、積極完美台胞訴訟服務機制、支撑鼓勵台胞有序參與司法等四個方面,出台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换互助的59條办法。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謝開紅稱,這些办法中,八成以上的舉措屬於福建法院的創新性舉措。
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59條具體办法可見,台灣同胞可憑台灣住民栖身証或台胞証作為有用身份証明文件在大陸從事訴訟汽機車借款,活動﹔持有台灣住民栖身証的台灣同胞拜托别人代办署理訴訟,無需通過公証認証或提交其他証明手續﹔鼓勵、支撑台灣法學界專家學者參加海峽兩岸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
謝開紅暗示,這些办法進一步推進涉台司法審判專業化、司法合作規范化、司法服務精細化、司法交换常態化。
從台灣來榕創業已二十余年的福州市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陳奕廷也認為,這些舉措的出台,將使台商台企來福建投資創業的熱情加倍高漲,台胞來大陸學習糊口的信念變得更強。
2012年,大陸首個涉台法庭在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挂牌建立。
海滄區人民法院涉台法庭相關負責人暗示,該法庭不斷創新審判機制,實現更好地集中管轄涉台案件,包含在大陸率先创建起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首創台胞陪審員轨制﹔積極摸索涉台審判的大合議庭轨制,首創緩刑考查員和執行監督員轨制﹔積極開展兩岸司法合作,操纵各種渠道促进對台司法交换等。
今朝,廈門海事法院建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審判庭,漳州、廈門等17個法院前后設立獨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審判庭,48個基層法院設立專門的涉台案件合議庭。
别的,廈門海滄區人民法院建立涉台案件專門法庭﹔代書貸款,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台商投資區專門設立涉台案件巡回法庭﹔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涵江區人民法院江口法庭管轄各類涉台案件。 (鄭江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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